死不承认!乌海闫某、马某网赌只能哭!!!
时间:2024-03-01 来源: 北方海南 访问量: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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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6日,乌达公安分局三道坎派出所接电诈预警:辖区群众闫某(化名)、马某(化名)有涉诈风险,为核实具体情况,民警立即将二人传唤至所内进行询问。
询问中,二人双双否认自己有涉诈风险,且双方的回答均避重就轻,答非所问,像是在掩盖什么。民警见二人如此前言不搭后语,敏锐地察觉到此事并不简单,便查看了二人手机中的浏览记录,果不其然发现了网络赌博链接,并找到了二人的转账记录。
事已至此,闫某、马某二人见已无法抵赖,便承认了其在网络上参与网络赌博的违法行为,现二人均已被乌达公安分局依法处理。
民 警 提 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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