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电商平台诈骗百万 五人被判刑四至十年
假冒某电商平台客服,在网上投放夸大广告,宣传低成本、零基础、无货源、一键代开网店等虚假信息,通过设计好的话术,引诱被害人在某电商平台开设网店并交纳服务费、孵化费。近日,上述一起案件经武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但某等五人四年十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退赔被害人。
2022年3月至6月,但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成立公司并以代为运营某电商平台店铺为由,招收员工进行话术培训,在明知无自产货源和固定合作货源,也无相应专业技能和运作能力代运营大量某电商平台店铺,更未经某电商平台授权的情况下,在网上投放夸大广告,宣传“某电商平台开网店一站式服务,仅需296元,时间自由、门槛低、投资少、在家开网店挑战月入5万元”等内容,吸引被害人在网站咨询并留下手机信息。
获取被害人信息后,该公司员工冒充某电商平台客服人员,通过话术进一步夸大宣传,引诱被害人在某电商平台开设网店并交纳296元的基础服务费。随后,该公司组织人员进一步向被害人宣传开网店获利的虚假成功案例,以及公司取得的虚假荣誉证书,诱导被害人交纳4600元基础版、6800元卓越版、9800元旗舰版三种价格不等的孵化费,并签订合同书。
被害人交纳有关费用后,该公司组织员工使用假名字和被害人对接,帮助被害人注册店铺、上架货物,装修店铺,为被害人店铺进行运营管理,让被害人误以为网店有流量、有生意,稳定被害人情绪,实际上被害人所开店铺基本处于无生意状态,最终多以退店、封店收场。通过上述手段,但某、李某等人先后骗取569名被害人向公司交纳296元服务费和孵化费共计人民币187万元。
该案涉案人数多,金额大,被害人遍及全国26个省区市,且多为40岁以上待业人群,在案件侦查阶段,武陟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通过翻阅卷宗、询问证人,逐一联系被害人,最终以诈骗罪对但某等人提起公诉。
同时,经检察官耐心细致地做被告人思想工作,但某等人主动退赔了大部分赃款。综合全案案情及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目前均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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